1. 耶和华的话又临到我说:
2. 「人子啊,你要使耶路撒冷知道她那些可憎的事,
3. 说主耶和华对耶路撒冷如此说:你根本,你出世,是在迦南地;你父亲是亚摩利人,你母亲是赫人。
4. 论到你出世的景况,在你初生的日子没有为你断脐带,也没有用水洗你,使你洁净,丝毫没有撒盐在你身上,也没有用布裹你。
5. 谁的眼也不可怜你,为你做一件这样的事怜恤你;但你初生的日子扔在田野,是因你被厌恶。
6. 「我从你旁边经过,见你滚在血中,就对你说:你虽在血中,仍可存活;你虽在血中,仍可存活。
7. 我使你生长好像田间所长的,你就渐渐长大,以致极其俊美,两乳成形,头发长成,你却仍然赤身露体。
8. 「我从你旁边经过,看见你的时候正动爱情,便用衣襟搭在你身上,遮盖你的赤体;又向你起誓,与你结盟,你就归于我。这是主耶和华说的。
56-57. 在你骄傲的日子,你的恶行没有显露以先,你的口就不提你的妹妹所多玛。那受了凌辱的亚兰众女和亚兰四围非利士的众女都恨恶你,藐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