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我求王拨步兵马兵帮助我们抵挡路上的仇敌,本以为羞耻;因我曾对王说:「我们 神施恩的手必帮助一切寻求他的;但他的能力和忿怒必攻击一切离弃他的。」
23. 所以我们禁食祈求我们的 神,他就应允了我们。
24. 我分派祭司长十二人,就是示利比、哈沙比雅,和他们的弟兄十人,
25. 将王和谋士、军长,并在那里的以色列众人为我们 神殿所献的金银和器皿,都秤了交给他们。
26. 我秤了交在他们手中的银子有六百五十他连得;银器重一百他连得;金子一百他连得;
27. 金碗二十个,重一千达利克;上等光铜的器皿两个,宝贵如金。
28. 我对他们说:「你们归耶和华为圣,器皿也为圣;金银是甘心献给耶和华—你们列祖之 神的。
29. 你们当警醒看守,直到你们在耶路撒冷耶和华殿的库内,在祭司长和利未族长,并以色列的各族长面前过了秤。」
30. 于是,祭司、利未人按着分量接受金银和器皿,要带到耶路撒冷我们 神的殿里。
31. 正月十二日,我们从亚哈瓦河边起行,要往耶路撒冷去。我们 神的手保佑我们,救我们脱离仇敌和路上埋伏之人的手。
32. 我们到了耶路撒冷,在那里住了三日。
33. 第四日,在我们 神的殿里把金银和器皿都秤了,交在祭司乌利亚的儿子米利末的手中。同着他有非尼哈的儿子以利亚撒,还有利未人耶书亚的儿子约撒拔和宾内的儿子挪亚底。
34. 当时都点了数目,按着分量写在册上。
35. 从掳到之地归回的人向以色列的 神献燔祭,就是为以色列众人献公牛十二只,公绵羊九十六只,绵羊羔七十七只,又献公山羊十二只作赎罪祭,这都是向耶和华焚献的。
36. 他们将王的谕旨交给王所派的总督与河西的省长,他们就帮助百姓,又供给 神殿里所需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