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耶和华在山上,从火中,面对面与你们说话—
5. 那时我站在耶和华和你们中间,要将耶和华的话传给你们;因为你们惧怕那火,没有上山—说:
6. 「『我是耶和华—你的上帝,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
7.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
8. 「『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么形象,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
9. 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上帝是忌邪的上帝。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10. 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
11. 「『不可妄称耶和华—你上帝的名;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12. 「『当照耶和华—你上帝所吩咐的守安息日为圣日。
13. 六日要劳碌做你一切的工,
14. 但第七日是向耶和华—你上帝当守的安息日。这一日,你和你的儿女、仆婢、牛、驴、牲畜,并在你城里寄居的客旅,无论何工都不可做,使你的仆婢可以和你一样安息。
15. 你也要记念你在埃及地作过奴仆;耶和华—你上帝用大能的手和伸出来的膀臂将你从那里领出来。因此,耶和华—你的上帝吩咐你守安息日。
16. 「『当照耶和华—你上帝所吩咐的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并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上帝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
17. 「『不可杀人。
18. 「『不可奸淫。
19. 「『不可偷盗。
20. 「『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
21. 「『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也不可贪图人的房屋、田地、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
22. 「这些话是耶和华在山上,从火中、云中、幽暗中,大声晓谕你们全会众的;此外并没有添别的话。他就把这话写在两块石版上,交给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