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 21:13-23 新标点和合本, 上帝版 (CUNPSS-上帝)

13. 脱去被掳时所穿的衣服,住在你家里哀哭父母一个整月,然后可以与她同房。你作她的丈夫,她作你的妻子。

14. 后来你若不喜悦她,就要由她随意出去,决不可为钱卖她,也不可当婢女待她,因为你玷污了她。」

15. 「人若有二妻,一为所爱,一为所恶,所爱的、所恶的都给他生了儿子,但长子是所恶之妻生的。

16. 到了把产业分给儿子承受的时候,不可将所爱之妻生的儿子立为长子,在所恶之妻生的儿子以上,

17. 却要认所恶之妻生的儿子为长子,将产业多加一分给他;因这儿子是他力量强壮的时候生的,长子的名分本当归他。」

18. 「人若有顽梗悖逆的儿子,不听从父母的话,他们虽惩治他,他仍不听从,

19. 父母就要抓住他,将他带到本地的城门、本城的长老那里,

20. 对长老说:『我们这儿子顽梗悖逆,不听从我们的话,是贪食好酒的人。』

21. 本城的众人就要用石头将他打死。这样,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以色列众人都要听见害怕。」

22. 「人若犯该死的罪,被治死了,你将他挂在木头上,

23. 他的尸首不可留在木头上过夜,必要当日将他葬埋,免得玷污了耶和华—你上帝所赐你为业之地。因为被挂的人是在上帝面前受咒诅的。

申命记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