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说:『以色列人哪,你们当听,你们今日将要与仇敌争战,不要胆怯,不要惧怕战兢,也不要因他们惊恐;
4. 因为耶和华—你们的上帝与你们同去,要为你们与仇敌争战,拯救你们。』
5. 官长也要对百姓宣告说:『谁建造房屋,尚未奉献,他可以回家去,恐怕他阵亡,别人去奉献。
6. 谁种葡萄园,尚未用所结的果子,他可以回家去,恐怕他阵亡,别人去用。
7. 谁聘定了妻,尚未迎娶,他可以回家去,恐怕他阵亡,别人去娶。』
8. 官长又要对百姓宣告说:『谁惧怕胆怯,他可以回家去,恐怕他弟兄的心消化,和他一样。』
9. 官长对百姓宣告完了,就当派军长率领他们。
10. 「你临近一座城、要攻打的时候,先要对城里的民宣告和睦的话。
11. 他们若以和睦的话回答你,给你开了城,城里所有的人都要给你效劳,服事你;
12. 若不肯与你和好,反要与你打仗,你就要围困那城。
13. 耶和华—你的上帝把城交付你手,你就要用刀杀尽这城的男丁。
14. 惟有妇女、孩子、牲畜,和城内一切的财物,你可以取为自己的掠物。耶和华—你上帝把你仇敌的财物赐给你,你可以吃用。
15. 离你甚远的各城,不是这些国民的城,你都要这样待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