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 19:11-21 新标点和合本, 上帝版 (CUNPSS-上帝)

11. 「若有人恨他的邻舍,埋伏着起来击杀他,以致于死,便逃到这些城的一座城,

12. 本城的长老就要打发人去,从那里带出他来,交在报血仇的手中,将他治死。

13. 你眼不可顾惜他,却要从以色列中除掉流无辜血的罪,使你可以得福。」

14. 「在耶和华—你上帝所赐你承受为业之地,不可挪移你邻舍的地界,那是先人所定的。」

15. 「人无论犯什么罪,作什么恶,不可凭一个人的口作见证,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才可定案。

16. 若有凶恶的见证人起来,见证某人作恶,

17. 这两个争讼的人就要站在耶和华面前,和当时的祭司,并审判官面前,

18. 审判官要细细地查究,若见证人果然是作假见证的,以假见证陷害弟兄,

19. 你们就要待他如同他想要待的弟兄。这样,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

20. 别人听见都要害怕,就不敢在你们中间再行这样的恶了。

21. 你眼不可顾惜,要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

申命记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