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 18:3-16 新标点和合本, 上帝版 (CUNPSS-上帝)

3. 祭司从百姓所当得的分乃是这样:凡献牛或羊为祭的,要把前腿和两腮并脾胃给祭司。

4. 初收的五谷、新酒和油,并初剪的羊毛,也要给他;

5. 因为耶和华—你的上帝从你各支派中将他拣选出来,使他和他子孙永远奉耶和华的名侍立,事奉。

6. 「利未人无论寄居在以色列中的哪一座城,若从那里出来,一心愿意到耶和华所选择的地方,

7. 就要奉耶和华—他上帝的名事奉,像他众弟兄利未人侍立在耶和华面前事奉一样。

8. 除了他卖祖父产业所得的以外,还要得一分祭物与他们同吃。」

9. 「你到了耶和华—你上帝所赐之地,那些国民所行可憎恶的事,你不可学着行。

10. 你们中间不可有人使儿女经火,也不可有占卜的、观兆的、用法术的、行邪术的、

11. 用迷术的、交鬼的、行巫术的、过阴的。

12. 凡行这些事的都为耶和华所憎恶;因那些国民行这可憎恶的事,所以耶和华—你的上帝将他们从你面前赶出。

13. 你要在耶和华—你的上帝面前作完全人。」

14. 「因你所要赶出的那些国民都听信观兆的和占卜的,至于你,耶和华—你的上帝从来不许你这样行。

15. 耶和华—你的上帝要从你们弟兄中间给你兴起一位先知,像我,你们要听从他。

16. 正如你在何烈山大会的日子求耶和华—你上帝一切的话,说:『求你不再叫我听见耶和华—我上帝的声音,也不再叫我看见这大火,免得我死亡。』

申命记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