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你们不可照他们那样事奉耶和华—你们的上帝。
5. 但耶和华—你们的上帝从你们各支派中选择何处为立他名的居所,你们就当往那里去求问,
6. 将你们的燔祭、平安祭、十分取一之物,和手中的举祭,并还愿祭、甘心祭,以及牛群羊群中头生的,都奉到那里。
7. 在那里,耶和华—你们上帝的面前,你们和你们的家属都可以吃,并且因你手所办的一切事蒙耶和华—你的上帝赐福,就都欢乐。
8. 我们今日在这里所行的是各人行自己眼中看为正的事,你们将来不可这样行;
9. 因为你们还没有到耶和华—你上帝所赐你的安息地,所给你的产业。
10. 但你们过了约旦河,得以住在耶和华—你们上帝使你们承受为业之地,又使你们太平,不被四围的一切仇敌扰乱,安然居住。
11. 那时要将我所吩咐你们的燔祭、平安祭、十分取一之物,和手中的举祭,并向耶和华许愿献的一切美祭,都奉到耶和华—你们上帝所选择要立为他名的居所。
12. 你们和儿女、仆婢,并住在你们城里无分无业的利未人,都要在耶和华—你们的上帝面前欢乐。
13. 你要谨慎,不可在你所看中的各处献燔祭。
14. 惟独耶和华从你那一支派中所选择的地方,你就要在那里献燔祭,行我一切所吩咐你的。
15. 「然而,在你各城里都可以照耶和华—你上帝所赐你的福分,随心所欲宰牲吃肉;无论洁净人不洁净人都可以吃,就如吃羚羊与鹿一般。
16. 只是不可吃血,要倒在地上,如同倒水一样。
17. 你的五谷、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或是牛群羊群中头生的,或是你许愿献的,甘心献的,或是手中的举祭,都不可在你城里吃。
18. 但要在耶和华—你的上帝面前吃,在耶和华—你上帝所要选择的地方,你和儿女、仆婢,并住在你城里的利未人,都可以吃;也要因你手所办的,在耶和华—你上帝面前欢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