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 12:11-23 新标点和合本, 上帝版 (CUNPSS-上帝)

11. 那时要将我所吩咐你们的燔祭、平安祭、十分取一之物,和手中的举祭,并向耶和华许愿献的一切美祭,都奉到耶和华—你们上帝所选择要立为他名的居所。

12. 你们和儿女、仆婢,并住在你们城里无分无业的利未人,都要在耶和华—你们的上帝面前欢乐。

13. 你要谨慎,不可在你所看中的各处献燔祭。

14. 惟独耶和华从你那一支派中所选择的地方,你就要在那里献燔祭,行我一切所吩咐你的。

15. 「然而,在你各城里都可以照耶和华—你上帝所赐你的福分,随心所欲宰牲吃肉;无论洁净人不洁净人都可以吃,就如吃羚羊与鹿一般。

16. 只是不可吃血,要倒在地上,如同倒水一样。

17. 你的五谷、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或是牛群羊群中头生的,或是你许愿献的,甘心献的,或是手中的举祭,都不可在你城里吃。

18. 但要在耶和华—你的上帝面前吃,在耶和华—你上帝所要选择的地方,你和儿女、仆婢,并住在你城里的利未人,都可以吃;也要因你手所办的,在耶和华—你上帝面前欢乐。

19. 你要谨慎,在你所住的地方永不可丢弃利未人。

20. 「耶和华—你的上帝照他所应许扩张你境界的时候,你心里想要吃肉,说:『我要吃肉』,就可以随心所欲地吃肉。

21. 耶和华—你上帝所选择要立他名的地方若离你太远,就可以照我所吩咐的,将耶和华赐给你的牛羊取些宰了,可以随心所欲在你城里吃。

22. 你吃那肉,要像吃羚羊与鹿一般;无论洁净人不洁净人都可以吃。

23. 只是你要心意坚定,不可吃血,因为血是生命;不可将血与肉同吃。

申命记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