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祭司叫妇人发咒起誓,)愿耶和华叫你大腿消瘦,肚腹发胀,使你在你民中被人咒诅,成了誓语;
22. 并且这致咒诅的水入你的肠中,要叫你的肚腹发胀,大腿消瘦。』妇人要回答说:『阿们,阿们。』
23. 「祭司要写这咒诅的话,将所写的字抹在苦水里,
24. 又叫妇人喝这致咒诅的苦水;这水要进入她里面变苦了。
25. 祭司要从妇人的手中取那疑恨的素祭,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拿到坛前;
26. 又要从素祭中取出一把,作为这事的纪念,烧在坛上,然后叫妇人喝这水。
27. 叫她喝了以后,她若被玷污,得罪了丈夫,这致咒诅的水必进入她里面变苦了,她的肚腹就要发胀,大腿就要消瘦,那妇人便要在他民中被人咒诅。
28. 若妇人没有被玷污,却是清洁的,就要免受这灾,且要怀孕。
29. 「妻子背着丈夫行了污秽的事,
30. 或是人生了疑恨的心,疑恨他的妻,就有这疑恨的条例。那时他要叫妇人站在耶和华面前,祭司要在她身上照这条例而行。
31. 男人就为无罪,妇人必担当自己的罪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