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律法原来一无所成)就引进了更美的指望;靠这指望,我们便可以进到上帝面前。
20. 再者,耶稣为祭司,并不是不起誓立的。
21. 至于那些祭司,原不是起誓立的,只有耶稣是起誓立的;因为那立他的对他说:「主起了誓,决不后悔,你是永远为祭司。」
22. 既是起誓立的,耶稣就作了更美之约的中保。
23. 那些成为祭司的,数目本来多,是因为有死阻隔,不能长久。
24. 这位既是永远常存的,他祭司的职任就长久不更换。
25. 凡靠着他进到上帝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为他是长远活着,替他们祈求。
26. 像这样圣洁、无邪恶、无玷污、远离罪人、高过诸天的大祭司,原是与我们合宜的。
27. 他不像那些大祭司,每日必须先为自己的罪,后为百姓的罪献祭;因为他只一次将自己献上,就把这事成全了。
28. 律法本是立软弱的人为大祭司;但在律法以后起誓的话,是立儿子为大祭司,乃是成全到永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