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从前掳去犹大省的人,现在他们的子孙从被掳到之地回耶路撒冷和犹大,各归本城。
7. 他们是同着所罗巴伯、耶书亚、尼希米、亚撒利雅、拉米、拿哈玛尼、末底改、必珊、米斯毗列、比革瓦伊、尼宏、巴拿回来的。
8. 以色列人民的数目记在下面:巴录的子孙二千一百七十二名;
9. 示法提雅的子孙三百七十二名;
10. 亚拉的子孙六百五十二名;
11. 巴哈·摩押的后裔,就是耶书亚和约押的子孙二千八百一十八名;
12. 以拦的子孙一千二百五十四名;
13. 萨土的子孙八百四十五名;
14. 萨改的子孙七百六十名;
15. 宾内的子孙六百四十八名;
16. 比拜的子孙六百二十八名;
17. 押甲的子孙二千三百二十二名;
18. 亚多尼干的子孙六百六十七名;
19. 比革瓦伊的子孙二千零六十七名;
20. 亚丁的子孙六百五十五名;
21. 亚特的后裔,就是希西家的子孙九十八名;
22. 哈顺的子孙三百二十八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