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 20:13-25 新标点和合本, 上帝版 (CUNPSS-上帝)

13. 人若与男人苟合,像与女人一样,他们二人行了可憎的事,总要把他们治死,罪要归到他们身上。

14. 人若娶妻,并娶其母,便是大恶,要把这三人用火焚烧,使你们中间免去大恶。

15. 人若与兽淫合,总要治死他,也要杀那兽。

16. 女人若与兽亲近,与它淫合,你要杀那女人和那兽,总要把他们治死,罪要归到他们身上。

17. 「人若娶他的姊妹,无论是异母同父的,是异父同母的,彼此见了下体,这是可耻的事;他们必在本民的眼前被剪除。他露了姊妹的下体,必担当自己的罪孽。

18. 妇人有月经,若与她同房,露了她的下体,就是露了妇人的血源,妇人也露了自己的血源,二人必从民中剪除。

19. 不可露姨母或是姑母的下体,这是露了骨肉之亲的下体;二人必担当自己的罪孽。

20. 人若与伯叔之妻同房,就羞辱了他的伯叔;二人要担当自己的罪,必无子女而死。

21. 人若娶弟兄之妻,这本是污秽的事,羞辱了他的弟兄;二人必无子女。

22. 「所以,你们要谨守遵行我一切的律例典章,免得我领你们去住的那地把你们吐出。

23. 我在你们面前所逐出的国民,你们不可随从他们的风俗;因为他们行了这一切的事,所以我厌恶他们。

24. 但我对你们说过,你们要承受他们的地,就是我要赐给你们为业、流奶与蜜之地。我是耶和华—你们的上帝,使你们与万民有分别的。

25. 所以,你们要把洁净和不洁净的禽兽分别出来;不可因我给你们分为不洁净的禽兽,或是滋生在地上的活物,使自己成为可憎恶的。

利未记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