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耶和华说:「那日你必称呼我伊施,不再称呼我巴力;
17. 因为我必从我民的口中除掉诸巴力的名号,这名号不再提起。
18. 当那日,我必为我的民,与田野的走兽和空中的飞鸟,并地上的昆虫立约;又必在国中折断弓刀,止息争战,使他们安然躺卧。
19. 我必聘你永远归我为妻,以仁义、公平、慈爱、怜悯聘你归我;
20. 也以诚实聘你归我,你就必认识我—耶和华。
21. 耶和华说:那日我必应允,我必应允天,天必应允地;
22. 地必应允五谷、新酒,和油,这些必应允耶斯列民。
23. 我必将她种在这地。素不蒙怜悯的,我必怜悯;本非我民的,我必对他说:你是我的民;他必说:你是我的上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