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以色列人走迷离开我的时候,祭司利未人撒督的子孙仍看守我的圣所。他们必亲近我,事奉我,并且侍立在我面前,将脂油与血献给我。这是主耶和华说的。
16. 他们必进入我的圣所,就近我的桌前事奉我,守我所吩咐的。
17. 他们进内院门必穿细麻衣。在内院门和殿内供职的时候不可穿羊毛衣服。
18. 他们头上要戴细麻布裹头巾,腰穿细麻布裤子;不可穿使身体出汗的衣服。
19. 他们出到外院的民那里,当脱下供职的衣服,放在圣屋内,穿上别的衣服,免得因圣衣使民成圣。
20. 不可剃头,也不可容发绺长长,只可剪发。
21. 祭司进内院的时候都不可喝酒。
22. 不可娶寡妇和被休的妇人为妻,只可娶以色列后裔中的处女,或是祭司遗留的寡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