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主耶和华如此说:「满了四十年,我必招聚分散在各国民中的埃及人。
14. 我必叫埃及被掳的人回来,使他们归回本地巴忒罗。在那里必成为低微的国,
15. 必为列国中最低微的,也不再自高于列国之上。我必减少他们,以致不再辖制列国。
16. 埃及必不再作以色列家所倚靠的;以色列家仰望埃及人的时候,便思念罪孽。他们就知道我是主耶和华。」
17. 二十七年正月初一日,耶和华的话临到我说:
18. 「人子啊,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使他的军兵大大效劳,攻打泰尔,以致头都光秃,肩都磨破;然而他和他的军兵攻打泰尔,并没有从那里得什么酬劳。
19. 所以主耶和华如此说:我必将埃及地赐给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他必掳掠埃及群众,抢其中的财为掳物,夺其中的货为掠物,这就可以作他军兵的酬劳。
20. 我将埃及地赐给他,酬他所效的劳,因王与军兵是为我勤劳。这是主耶和华说的。
21. 「当那日,我必使以色列家的角发生,又必使你—以西结在他们中间得以开口;他们就知道我是耶和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