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西结书 18:7-19 新标点和合本, 上帝版 (CUNPSS-上帝)

7. 未曾亏负人,乃将欠债之人的当头还给他;未曾抢夺人的物件,却将食物给饥饿的人吃,将衣服给赤身的人穿;

8. 未曾向借钱的弟兄取利,也未曾向借粮的弟兄多要,缩手不作罪孽,在两人之间,按至理判断;

9. 遵行我的律例,谨守我的典章,按诚实行事—这人是公义的,必定存活。这是主耶和华说的。

12. 亏负困苦和穷乏的人,抢夺人的物,未曾将当头还给人,仰望偶像,并行可憎的事,

13. 向借钱的弟兄取利,向借粮的弟兄多要—这人岂能存活呢?他必不能存活。他行这一切可憎的事,必要死亡,他的罪必归到他身上。

14. 「他若生一个儿子,见父亲所犯的一切罪便惧怕,不照样去做;

15. 未曾在山上吃过祭偶像之物,未曾仰望以色列家的偶像,未曾玷污邻舍的妻,

16. 未曾亏负人,未曾取人的当头,未曾抢夺人的物件,却将食物给饥饿的人吃,将衣服给赤身的人穿,

17. 缩手不害贫穷人,未曾向借钱的弟兄取利,也未曾向借粮的弟兄多要;他顺从我的典章,遵行我的律例,就不因父亲的罪孽死亡,定要存活。

18. 至于他父亲;因为欺人太甚,抢夺弟兄,在本国的民中行不善,他必因自己的罪孽死亡。

19. 「你们还说:『儿子为何不担当父亲的罪孽呢?』儿子行正直与合理的事,谨守遵行我的一切律例,他必定存活。

以西结书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