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西结书 18:4-16 新标点和合本, 上帝版 (CUNPSS-上帝)

4. 看哪,世人都是属我的;为父的怎样属我,为子的也照样属我;犯罪的,他必死亡。

5. 「人若是公义,且行正直与合理的事:

6. 未曾在山上吃过祭偶像之物,未曾仰望以色列家的偶像,未曾玷污邻舍的妻,未曾在妇人的经期内亲近她,

7. 未曾亏负人,乃将欠债之人的当头还给他;未曾抢夺人的物件,却将食物给饥饿的人吃,将衣服给赤身的人穿;

8. 未曾向借钱的弟兄取利,也未曾向借粮的弟兄多要,缩手不作罪孽,在两人之间,按至理判断;

9. 遵行我的律例,谨守我的典章,按诚实行事—这人是公义的,必定存活。这是主耶和华说的。

12. 亏负困苦和穷乏的人,抢夺人的物,未曾将当头还给人,仰望偶像,并行可憎的事,

13. 向借钱的弟兄取利,向借粮的弟兄多要—这人岂能存活呢?他必不能存活。他行这一切可憎的事,必要死亡,他的罪必归到他身上。

14. 「他若生一个儿子,见父亲所犯的一切罪便惧怕,不照样去做;

15. 未曾在山上吃过祭偶像之物,未曾仰望以色列家的偶像,未曾玷污邻舍的妻,

16. 未曾亏负人,未曾取人的当头,未曾抢夺人的物件,却将食物给饥饿的人吃,将衣服给赤身的人穿,

以西结书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