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我秤了交在他们手中的银子有六百五十他连得;银器重一百他连得;金子一百他连得;
27. 金碗二十个,重一千达利克;上等光铜的器皿两个,宝贵如金。
28. 我对他们说:「你们归耶和华为圣,器皿也为圣;金银是甘心献给耶和华—你们列祖之上帝的。
29. 你们当警醒看守,直到你们在耶路撒冷耶和华殿的库内,在祭司长和利未族长,并以色列的各族长面前过了秤。」
30. 于是,祭司、利未人按着分量接受金银和器皿,要带到耶路撒冷我们上帝的殿里。
31. 正月十二日,我们从亚哈瓦河边起行,要往耶路撒冷去。我们上帝的手保佑我们,救我们脱离仇敌和路上埋伏之人的手。
32. 我们到了耶路撒冷,在那里住了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