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太福音 5:26-39 圣经当代译本修订版 (CCB)

26. 我实在告诉你,要是有一分钱没有还清,你绝不能从那里出来。

27. “你们听过这样的话,‘不可通奸。’

28. 但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他在心里已经犯了通奸罪。

29. 如果你的右眼使你犯罪,就把它剜掉!宁可失去身体的一部分,也比整个人下地狱好。

30. 如果你的右手使你犯罪,就把它砍掉!宁可失去身体的一部分,也比整个人下地狱好。

31. “还有话说,‘人若休妻,必须给她休书’。

32. 但我告诉你们,除非是妻子不贞,否则,休妻就是使妻子犯通奸罪,娶被休女子的人也犯了通奸罪。

33. “你们也听过吩咐古人的话,‘不可违背誓言,总要向主遵守所起的誓。’

34. 但我告诉你们,不可起誓。不可指着天起誓,因为天是上帝的宝座。

35. 不可指着地起誓,因为地是上帝的脚凳。不可指着圣城耶路撒冷起誓,因为那是大君王的城。

36. 也不可指着自己的头起誓,因为你不能使一根头发变黑或变白。

37. 你们说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多说的便是来自那恶者。那恶者即魔鬼,又名撒旦。

38. “你们听过这样的话,‘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39. 但我告诉你们,不要跟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让他打。

马太福音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