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太福音 5:25-36 圣经当代译本修订版 (CCB)

25. “趁着你和告你的人还在去法庭的路上,你要赶紧与对方和解。不然,他会把你交给审判官,审判官会把你交给差役关进监牢。

26. 我实在告诉你,要是有一分钱没有还清,你绝不能从那里出来。

27. “你们听过这样的话,‘不可通奸。’

28. 但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他在心里已经犯了通奸罪。

29. 如果你的右眼使你犯罪,就把它剜掉!宁可失去身体的一部分,也比整个人下地狱好。

30. 如果你的右手使你犯罪,就把它砍掉!宁可失去身体的一部分,也比整个人下地狱好。

31. “还有话说,‘人若休妻,必须给她休书’。

32. 但我告诉你们,除非是妻子不贞,否则,休妻就是使妻子犯通奸罪,娶被休女子的人也犯了通奸罪。

33. “你们也听过吩咐古人的话,‘不可违背誓言,总要向主遵守所起的誓。’

34. 但我告诉你们,不可起誓。不可指着天起誓,因为天是上帝的宝座。

35. 不可指着地起誓,因为地是上帝的脚凳。不可指着圣城耶路撒冷起誓,因为那是大君王的城。

36. 也不可指着自己的头起誓,因为你不能使一根头发变黑或变白。

马太福音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