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其实我也可以靠自身的条件。如果别人觉得可以靠自身的条件,我更可以。
5. 我出生后第八天就受了割礼,我是以色列人,属于便雅悯支派,是地地道道的希伯来人。论守律法,我是法利赛人;
6. 论热心,我曾经迫害教会;论律法要求的义,我是无可指责的。
7. 但是为了基督,我从前以为有价值的,现在认为毫无价值。
8. 不但如此,我看万事都毫无价值,因为认识我主基督耶稣最宝贵。我为祂失去了一切,我把失去的一切视为垃圾,好得到基督,
9. 与祂联合。我成为义人不是因为遵行律法,而是因为信靠基督。这义从上帝而来,以信为基础。
10. 我渴望认识基督和祂复活的大能,与祂一同受苦,甚至到死的地步 ,
11. 这样我也可以从死里复活。
12. 这并不是说我已经得到了或者纯全了,我还要竭力追求,或者可以达到基督耶稣要我达到的目标。
13. 弟兄姊妹,我并非以为自己已经得到了,我只专注一件事,就是忘记背后,努力向前,
14. 直奔目标,要赢得上帝借着基督耶稣从天上呼召我去得的奖赏。
15. 我们中间成熟的基督徒都应该有这样的看法。即使你们在什么事上看法不同,上帝也必让你们明白。
16. 然而,我们长进到什么程度,就照着什么程度去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