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 5:8-24 圣经当代译本修订版 (CCB)

8. “‘不可为自己雕刻神像,不可仿照任何飞禽走兽或水族的样子造神像,

9. 不可跪拜它们,也不可供奉它们,因为我——你的上帝耶和华痛恨不贞,我必追讨背弃我之人的罪,从父到子直到三四代。

10. 但那些爱我、遵守我诫命的人,我必以慈爱待他们,直到千代。

11. “‘不可妄用你上帝耶和华的名,违者必被耶和华定罪。

12. “‘要遵照你的上帝耶和华的吩咐守安息日为圣日。

13. 你一周可工作六天,

14. 但第七天是你的上帝耶和华的安息日,你和儿女、仆婢、牛驴等牲畜以及你那里的外族人在这一天不可做任何工,好让仆婢和你一样得到休息。

15. 要记住,你曾在埃及做奴隶,你的上帝耶和华伸出臂膀,用大能的手把你从那里领出来。因此,你的上帝耶和华吩咐你守安息日。

16. “‘要遵照你的上帝耶和华的吩咐孝敬父母,以便在你的上帝耶和华要赐给你的土地上享长寿,蒙祝福。

17. “‘不可杀人。

18. “‘不可通奸。

19. “‘不可偷盗。

20. “‘不可作伪证陷害人。

21. “‘不可贪恋别人的妻子,不可贪图别人的房屋、田地、仆婢、牛驴或其他任何物品。’

22. “这是耶和华在山上的烈火、乌云和幽暗中高声颁布给你们全体会众的诫命。此外,祂没有说别的。祂把这些话写在两块石版上交给我。

23. 当时,山上燃烧着烈焰,你们听见声音从黑暗中传来。你们各支派的首领和长老都到我跟前,

24. 说,‘看啊,我们的上帝耶和华向我们彰显了祂的荣耀和威严,我们听见了祂从火中发出的声音。今天我们已经看见,人听见上帝说话后还能活着。

申命记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