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 25:1-6 圣经当代译本修订版 (CCB)

1. “如果发生纠纷,双方告上法庭,审判官要判明是非。

2. 如果有罪的一方被判受鞭打,审判官要命令他当场伏在地上,按罪行轻重受刑。

3. 最多可以鞭打他四十下。如果超过四十下,你们就是在公开羞辱自己的同胞。

4. “牛在踩谷时,不可笼住它的嘴。

5. “如果兄弟们住在一起,其中一个没有儿子便死了,死者的妻子不可改嫁给外人。死者的兄弟要尽兄弟的责任娶她为妻。

6. 她生的第一个儿子要算为死者的儿子,免得死者在以色列绝后。

申命记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