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 25:1-3 圣经当代译本修订版 (CCB)

1. “如果发生纠纷,双方告上法庭,审判官要判明是非。

2. 如果有罪的一方被判受鞭打,审判官要命令他当场伏在地上,按罪行轻重受刑。

3. 最多可以鞭打他四十下。如果超过四十下,你们就是在公开羞辱自己的同胞。

申命记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