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 22:19-27 圣经当代译本修订版 (CCB)

19. 罚他赔偿一公斤银子给女方的父亲,因为他诽谤了一个以色列的处女。那女子仍要做他妻子,丈夫终生不可休她。

20. “但如果那人的指控属实,没有找到那女子贞洁的凭据,

21. 就要把她带到她父亲的家门前,由本城的人用石头打死她。因为她婚前淫乱,在以色列做了可耻的事。你们必须除掉你们中间的罪恶。

22. “如果有人与有夫之妇通奸,必须处死奸夫和淫妇,这样就从以色列除掉了罪恶。

23. “如果有人在城中遇见已经订婚的女子,与她行淫,

24. 你们必须把二人带到城门口,用石头打死他们。那女子该死,因为她在城中却没有高声呼救;那男子该死,因为他奸污了别人的妻子。你们必须除去你们中间的罪恶。

25. “如果有人在野外遇见已经订婚的女子,强奸了她,必须处死那男子。

26. 但不可处死那女子,因为她没有犯该死的罪,她像被攻击、杀害的人一样是无辜的。

27. 因为她是在野外被强奸,即使喊叫也无人救她。

申命记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