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 21:8-17 圣经当代译本修订版 (CCB)

8. 耶和华啊,求你赦免你已经救赎的以色列子民,不要把杀害这无辜之人的罪算在你的子民身上。’这样,杀人的罪便可得到赦免。

9. 你们做耶和华视为正的事,就可以从你们中间除去杀害无辜之人的罪。

10. “你们和敌人交战时,你们的上帝耶和华会把敌人交给你们,使他们成为你们的俘虏。

11. 如果你们有人在俘虏中看见美丽的女子,被她吸引,想娶她为妻,

12. 就可以带她回家,让她剃去头发,修剪指甲,

13. 换掉被俘时所穿的衣服,住在那人家中为她父母哀悼一个月。之后,那人便可以和她结为夫妻。

14. 如果那人不喜欢她,则要让她自由离去,不可卖掉她,也不可奴役她,因为他已经羞辱了她。

15. “如果一个人有两个妻子,一个受他宠爱,一个不受他宠爱,二人都给他生了儿子,但长子是不受宠爱的妻子生的,

16. 分产业的时候,他不可废长立幼,把长子的权利给他所爱之妻生的儿子。

17. 他必须承认他不爱之妻所生的长子的名分,分给他双份产业,因为长子是他壮年时所生的儿子,应享有长子的权利。

申命记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