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 17:4-12 圣经当代译本修订版 (CCB)

4. 你们得知后,必须彻底调查。如果属实,在以色列确实有人做这种可憎之事,

5. 就要把那人带到城门口,用石头打死他。

6. 但你们不可单凭一个证人便处死那人,要有两三个证人方可处死他。

7. 证人要先扔石头,众人随后,这样就除掉了你们中间的罪恶。

8. “如果案件复杂,难以决断,如谋杀、诉讼、人身伤害等,就要把案件带到你们的上帝耶和华选定的地方,

9. 交给当值的利未祭司和审判官去审理。

10. 你们必须执行他们在耶和华所选择的地方宣告的判决,你们要谨慎遵行他们的一切指示。

11. 他们教导你们律法,宣布判决后,你们必须完全执行,丝毫不可偏离。

12. 如果有人不肯接受事奉你们上帝耶和华的祭司和审判官的判决,就必须处死他。如此,你们便从以色列除掉了罪恶,

申命记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