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 15:12-23 圣经当代译本修订版 (CCB)

12. “如果你们的希伯来同胞,不论男女,卖身给你们做奴隶,他们要服侍你们六年,到第七年,你们要给他们自由。

13. 你们不可让他们空手离去,

14. 要慷慨地把你们的上帝耶和华赐给你们的羊、五谷和酒分给他们。

15. 要记住,你们曾在埃及做奴隶,你们的上帝耶和华拯救了你们。所以,我今天吩咐你们这样做。

16. 如果你们的奴隶因为爱你们和你们的家人,与你们相处融洽,不愿意离去,

17. 你们就要让他靠在门上,用锥子在他耳朵上扎个洞,他便终身成为你们的奴隶。对待婢女也要这样。

18. 你们释放奴隶时,不要不情愿,因为他们服侍你们六年,所做的是普通雇工的两倍。而且,你们的上帝耶和华也会在你们所做的一切事上赐福给你们。

19. “你们要把头生的公牛和公羊分别出来,献给你们的上帝耶和华。不可用头生的公牛耕田,也不要剪头生公羊的毛。

20. 每年,你们全家要去你们的上帝耶和华选定的地方,在祂面前吃这些头生的牛羊。

21. 如果这些牛羊有什么残疾,如瘸腿、瞎眼或其他残疾,就不可献给你们的上帝耶和华。

22. 要在你们的城里吃这些牛羊。洁净的人和不洁净的人都可以吃,就像吃羚羊和鹿一样。

23. 但不可吃它们的血,要把血倒在地上,像倒水一样。

申命记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