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 15:1-9 圣经当代译本修订版 (CCB)

1. “每逢第七年末,你们要免除他人的债务。

2. 你们要这样做,所有债主都要免除同胞所欠的债务,不可向他们追讨,因为宣布免除债务的是耶和华。

3. 你们可以向外族人讨债,但无论同胞欠你什么债务,都要免除。

4-5. 只要你们听从你们上帝耶和华的话,谨遵我今天吩咐你们的诫命,祂必使你们在这片祂赐给你们作产业的土地上蒙福,你们中间不会有穷人。

6. 你们的上帝耶和华必照祂的应许赐福给你们,你们必借贷给多国,却不需要向他们借贷。你们必统治多国,却不被他们统治。

7. “在进入你们的上帝耶和华将要赐给你们的土地后,如果你们居住的城中有贫穷的同胞,你们不可硬着心肠拒施援手。

8. 他们所需要的,你们要慷慨地借给他们。

9. 你们要谨慎,不可因为免除债务的第七年将近,就心怀恶念,对贫穷同胞冷眼相待,拒施援手。否则,他会求告耶和华,那时你们便有罪了。

申命记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