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 12:17-28 圣经当代译本修订版 (CCB)

17. 不可在你们的城里吃十一奉献的谷物、新酒和油、头生的牛羊、还愿祭、自愿献的祭和举祭;

18. 要在你们的上帝耶和华选定的地方,与儿女、仆婢及同城的利未人一起在耶和华面前吃。要为你们所做的一切,在你们的上帝耶和华面前欢喜快乐。

19. 切记,只要你们还住在自己的土地上,就不可忘记利未人。

20. “你们的上帝耶和华按照祂的应许扩展你们的疆域后,你们若想吃肉,随时都可以吃。

21. 如果你们的上帝耶和华选定的敬拜场所离你们太远,你们可以在自己的城里,按照我的吩咐,随时宰杀耶和华赐给你们的牛羊吃,

22. 就像你们吃羚羊和鹿一样。洁净的人和不洁净的人都可以吃。

23. 但你们不可吃血,因为血就是生命;你们不可把生命和肉一起吃,

24. 要把血倒在地上,像倒水一样。

25. 你们要做耶和华视为正的事——不可吃血,以便你们及子孙凡事顺利。

26. 你们要把圣物和还愿祭带到耶和华选定的地方。

27. 你们要在你们的上帝耶和华的祭坛上献燔祭,连肉带血都要献上。要把其他祭牲的血倒在坛上,但可以吃祭肉。

28. 你们要认真听从我给你们的这些吩咐,做你们的上帝耶和华视为正与善的事,以便你们及子孙凡事顺利,直到永远。

申命记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