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 12:1-7 圣经当代译本修订版 (CCB)

1. “只要你们生活在你们祖先的上帝耶和华赐给你们的土地上,就要谨遵以下律例和典章。

2. “你们赶走那里的列邦后,要彻底摧毁他们在高山上、丘陵上、绿树下供奉其神明的地方。

3. 你们要拆毁他们的祭坛,打碎他们的神柱,焚烧他们的亚舍拉神像,砍倒他们的偶像,使它们的名字从那里消失。

4. 你们不可按照他们的方式敬拜你们的上帝耶和华。

5. 你们的上帝耶和华要在你们众支派中选一个地方作祂的居所,你们要去那里敬拜祂,

6. 把你们的燔祭及其他祭物、十一奉献、举祭、还愿祭、自愿献的祭和头生的牛羊带到那里。

7. 你们和家人要在那里,在你们的上帝耶和华面前吃喝;要为你们所做的一切蒙祂赐福而欢喜快乐。

申命记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