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数记 6:7-13 圣经当代译本修订版 (CCB)

7. 即使父母或是兄弟姊妹死了,也不可挨近,以免沾染不洁,因为他头上有将自己奉献给上帝的记号。

8. 在做拿细耳人期间,他是奉献给耶和华的人。

9. 如果有人在他身边暴毙,使他的头发沾染不洁,他要等到第七天洁净的日子剃掉头发。

10. 第八天,他要带两只斑鸠或雏鸽到会幕门口交给祭司。

11. 祭司要献一只作赎罪祭,另一只作燔祭,为他碰过死尸赎罪。他要在当日使头圣洁,

12. 重新开始过奉献给耶和华的日子,还要带一只一岁的公羊羔作赎过祭。他以前做拿细耳人的日子无效,因为他沾染了不洁之物。

13. “献给耶和华的日子期满后,拿细耳人要遵行以下条例。他要被带到会幕门口,

民数记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