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书 4:21-31 圣经当代译本修订版 (CCB)

21. 你们这些甘受律法约束的人啊!告诉我,你们没听过律法怎么说吗?

22. 律法书上说:亚伯拉罕有两个儿子,一个是婢女生的,一个是原配 妻子生的。

23. 婢女的儿子是按着人的意愿生的,原配妻子的儿子是按着上帝的应许生的。

24. 这些事都有更深的含义,两个妇人是指两个约。夏甲代表颁布于西奈山的约,她所生的孩子是奴仆。

25. 这夏甲指的是阿拉伯的西奈山,相当于现今的耶路撒冷,她和她的儿女都是奴仆。

26. 那天上的耶路撒冷则是自由的,是我们的母亲。

27. 因为圣经上说:“不生育、未生养的妇人啊,要快乐;未曾生产的女子啊,要高声欢呼,因为没有丈夫的,比有丈夫的儿女更多。”

28. 弟兄姊妹,你们都像以撒一样是照着上帝的应许出生的。

29. 当时,那按着人的意愿生的儿子迫害那靠着圣灵生的儿子,现在的情况也和当时一样。

30. 但圣经上怎么说呢?圣经上说:“赶走婢女和她的儿子,因为婢女的儿子不能与原配妻子的儿子一同承受产业。”

31. 弟兄姊妹,这样看来,我们不是婢女所生的儿女,而是那有自主权的原配妻子所生的。

加拉太书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