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 7:1-13 圣经当代译本修订版 (CCB)

1. “以下是献赎过祭的条例。“赎过祭是至圣的。

2. 要在杀燔祭牲的地方宰赎过祭祭牲,祭牲的血要洒在祭坛周围。

3. 要献上祭牲的所有脂肪,包括肥尾巴、遮盖内脏的脂肪、

4. 两个肾脏和肾脏上靠近腰部的脂肪以及肝叶。

5. 祭司要在坛上焚烧这一切,作为献给耶和华的火祭。这是赎过祭。

6. 祭司家的任何男子都可以吃剩下的祭肉,但要在圣洁之处吃,因为这是至圣之物。

7. 祭物要归主持祭礼的祭司,这一条例也适用于赎罪祭。

8. 燔祭牲的皮要归主持祭礼的祭司。

9. 至于素祭,不论是用炉烤的,还是用平底锅或煎锅做的,都要归主持祭礼的祭司。

10. 但调油的或干的素祭要归亚伦的子孙,由他们均分。

11. “以下是向耶和华献平安祭的条例。

12. “如果有人为感谢耶和华而献平安祭,除了献祭牲以外,要一同献上调油的无酵饼、涂油的无酵薄饼及调油的细面饼,

13. 也要一同献上有酵饼。

利未记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