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 4:3-18 圣经当代译本修订版 (CCB)

3. “若大祭司犯罪,祸及众民,他必须献给耶和华一头毫无残疾的公牛犊作赎罪祭。

4. 他要把公牛犊牵到会幕门口,将手放在牛头上,在耶和华面前宰牛。

5. 他要取一些牛血带进会幕里,

6. 在耶和华面前用手指蘸血向圣所的幔子弹洒七次,

7. 也要把一些血抹在耶和华面前的香坛的四角上,然后把剩下的血倒在会幕门口的燔祭坛脚旁。

8. 他要取出公牛犊的所有脂肪,包括遮盖内脏的脂肪和内脏上的脂肪、

9. 两个肾脏和肾脏上靠近腰部的脂肪以及肝叶,

10. 正如取出平安祭牲的脂肪一样。他要将这一切放在燔祭坛上焚烧。

13. “以色列全体会众若无意中触犯耶和华的诫命,即使没有意识到,也是犯罪。

14. 他们意识到后,必须献上一头公牛犊作赎罪祭。要将公牛犊带到会幕前,

15. 众长老要把手放在牛头上,在耶和华面前宰牛。

16. 大祭司要带一些牛血进入会幕,

17. 在耶和华面前用手指蘸血向幔子弹洒七次,

18. 也要把一些血抹在耶和华面前的香坛的四角上,然后把剩下的血倒在会幕门前的燔祭坛脚旁。

利未记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