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 27:23-34 圣经当代译本修订版 (CCB)

23. 祭司就要按照距下个禧年的年数来估价。那人要当天付清地价,地价归耶和华。

24. 到了禧年,他要把所献的土地归还原主。

25. 所有价银的称量要以圣所的秤为准,即二十季拉为一舍客勒 。

26. “洁净牲畜的头胎,无论是牛是羊,已经属于耶和华,任何人不可再把它献给耶和华。

27. 如果是不洁净牲畜的头胎,他可以在祭司的估价基础上,加付五分之一把它赎回;如果不赎回,就要按估价把它卖掉。

28. 凡永远献上的 ,不论是人、牲畜还是田产,都不可卖掉,也不可赎回,因为这一切都属于耶和华,是至圣的。

29. 凡永远献上的人不可被赎回,必须被处死。

30. “土地的所有出产中,不论是谷物还是树上的果实,十分之一属于耶和华,是圣物。

31. 如果有人想从那十分之一中赎回一部分,他要加付估价的五分之一。

32. 至于牛羊,要让它们从牧人的杖下经过,每数十只,第十只属于耶和华,是圣物。

33. 不论是好是坏,不可挑拣,不可更换。如果更换,两只都要归耶和华,不可赎回。”

34. 以上是耶和华在西奈山上借摩西向以色列人颁布的诫命。

利未记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