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 22:3-18 圣经当代译本修订版 (CCB)

3. 把以下条例告诉他们。“你们的后代中,如果有人不洁净,却接近以色列人献给我的圣物,必须把他从我面前铲除。我是耶和华。

4. 亚伦的后代中若有人患了麻风病或漏症,在他洁净之前,不可吃圣物。如果有人遗精,或碰到因接触尸体而不洁净之物,

5. 或碰到不洁净的爬虫,或碰到不洁净的人,

6. 这人就不洁净,要到傍晚之后才能洁净。他要沐浴后才可吃圣物。

7. 日落之后,他就洁净了,可以吃圣物,因为那是他应得的食物。

8. 他不可吃自然死亡或被野兽撕裂的动物,否则就不洁净。我是耶和华。

9. 他们要遵守我的命令,免得他们犯罪,因违背我的命令而死亡。我是使他们圣洁的耶和华。

10. “只有祭司一家可以吃圣物,在祭司家中寄居的或做雇工的都不可吃,

11. 但出生在祭司家里或用钱买来的奴隶都可以吃。

12. 如果祭司的女儿嫁给本族以外的人,她便不可再吃举祭。

13. 如果祭司的女儿守寡或被休,无儿无女,又像年轻时回到父亲家居住,便可以吃父亲的食物。除此以外,不属于祭司家的人都不可以吃。

14. 任何人如果误吃圣物,就要如数偿还给祭司,并加赔五分之一。

15. 祭司不可亵渎以色列民众献给耶和华的圣物,

16. 以免有人因擅自吃圣物而担罪、受罚。我是使圣物圣洁的耶和华。”

17. 耶和华对摩西说:

18. “你把以下条例告诉亚伦父子们及所有以色列人。“任何以色列人或寄居在以色列的外族人若向耶和华献燔祭,无论是为了还愿还是出于自愿,

利未记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