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 21:7-13 圣经当代译本修订版 (CCB)

7. 他们不可娶妓女或被休的女人为妻,因为祭司要为了我而保持圣洁。

8. 要视祭司为圣洁的,因为他们负责献你们上帝的食物。要视他们为圣洁的,因为使你们圣洁的我——耶和华是圣洁的。

9. 如果有祭司的女儿做妓女,辱没自己,她就是辱没自己的父亲,必须烧死她。

10. “大祭司在众祭司中职分最高,头上浇过膏油,已经承受圣职、穿上圣衣,他不可披头散发、撕裂衣服。

11. 他不可接近死者,即使是父母也不可,以免玷污自己。

12. 他不可因丧事走出他上帝的圣所,以免亵渎圣所,因为我的膏油已经使他圣洁。我是耶和华。

13. 他必须娶处女为妻,

利未记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