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 21:3-9 圣经当代译本修订版 (CCB)

3. 以及未出嫁仍是处女的姊妹例外。

4. 祭司不可因姻亲的关系而玷污自己。

5. 祭司不可剃光头、修剪胡须或割伤身体。

6. 他们要做上帝的圣洁之民,不可亵渎我的名。因为他们负责献我的火祭,即我的食物,所以要保持圣洁。

7. 他们不可娶妓女或被休的女人为妻,因为祭司要为了我而保持圣洁。

8. 要视祭司为圣洁的,因为他们负责献你们上帝的食物。要视他们为圣洁的,因为使你们圣洁的我——耶和华是圣洁的。

9. 如果有祭司的女儿做妓女,辱没自己,她就是辱没自己的父亲,必须烧死她。

利未记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