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 11:9-15 圣经当代译本修订版 (CCB)

9. “海洋与河流里的动物,凡有鳍有鳞的,你们都可以吃。

10. 但海洋与河流里无鳍无鳞的动物,你们要憎恶。

11. 它们都是可憎之物,不可吃它们的肉,也不可摸它们的尸体。

12. 水中任何无鳍无鳞的动物,你们都要视为可憎之物。

13. “你们不可吃以下鸟类,要视为可憎之物。它们是雕、胡兀鹫、黑秃鹫、

14. 鸢、隼类、

15. 乌鸦类、

利未记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