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 11:10-27 圣经当代译本修订版 (CCB)

10. 但海洋与河流里无鳍无鳞的动物,你们要憎恶。

11. 它们都是可憎之物,不可吃它们的肉,也不可摸它们的尸体。

12. 水中任何无鳍无鳞的动物,你们都要视为可憎之物。

13. “你们不可吃以下鸟类,要视为可憎之物。它们是雕、胡兀鹫、黑秃鹫、

14. 鸢、隼类、

15. 乌鸦类、

16. 驼鸟、夜鹰、海鸥、鹰类、

17. 小鸮、鸬鹚、大鸮、

18. 仓鸮、鹈鹕、鱼鹰、

19. 鹳、鹭鸟类、戴胜和蝙蝠。

20. “你们要憎恶会飞会爬的昆虫,

21. 但可以吃会飞会跳的昆虫,

22. 包括蝗虫、蟋蟀和蚱蜢。

23. 所有会飞会爬的昆虫,你们要视为可憎之物。

24. “以下的动物会使你们不洁净。任何人接触到它们的尸体,都不洁净,要等到傍晚才能洁净。

25. 任何人拿它们的尸体,都必须洗净所穿的衣服,要等到傍晚才能洁净。

26. 蹄子不分瓣或不反刍的动物,你们要视为不洁净,碰到它们的人都不洁净。

27. 所有以脚掌走路的四足动物,你们要视为不洁净,碰到它们尸体的人都不洁净,要等到傍晚才能洁净。

利未记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