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倘若主人给他娶了妻,妻子生了儿女,那么期满的时候,他只能单独离开,他的妻儿要归主人。
5. 倘若奴仆说, ‘我爱我的主人和我的妻子儿女,我不愿意离开他们做自由人。’
6. 主人就要带他到审判官面前,让他靠着门或门框,用锥子为他穿耳洞。这样,他就要永远服侍主人。
7. 倘若有人把女儿卖为奴婢,她不可像男仆那样离开。
8. 倘若买她的主人本想把她留在身边,后来却不喜欢她,就应当让她赎身。主人无权把她转卖给外族人,因为是主人对她不守信用。
9. 倘若是买来给自己的儿子,就要把她当作自己的女儿一般看待。
10. 倘若有人娶了奴婢为妻,后来又另娶,他还是要照常供给她饭食和衣服,并履行同房的义务。
11. 倘若主人不履行以上的三个条件,奴婢就可以随时离开,不用缴付任何赎金。
12. “打人致死的,必须被处死。
13. 倘若不是故意杀人,而是上帝许可那人死在他手里,他就可以逃往我指定的地方。
14. 倘若是蓄意杀人,就算他逃到我的祭坛那里,也要把他拉出来处死。
15. 殴打父母的,必须被处死。
16. 绑架他人贩卖或自用的,必须被处死。
17. 咒骂父母的,必须被处死。
18. 倘若斗殴时一方用拳头或石块致另一方受伤、躺卧在床,但不至于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