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主耶和华说:“你要按照我划定的地界,把土地分给以色列的十二支派作产业,除约瑟支派 要得两份地业外,
14. 其他各支派都要均分,因为我曾起誓将这地方赐给你们祖先。这地方必成为你们的产业。
15. “以下是这地方的地界:“北界从地中海岸经希特伦到哈马口、西达达、
16. 比罗他和大马士革与哈马边界中间的西伯莲,一直到浩兰边界的哈撒·哈提干。
17. 这样,北界是从地中海岸一直到大马士革边界的哈撒·以难,以哈马为界。
18. “东界是从北界南下经浩兰、大马士革、沿着基列和以色列中间的约旦河为界,一直伸展到东部的海。
19. “南界从他玛西经米利巴·加低斯泉和埃及小河直到地中海。
20. “西界从南界沿地中海的海岸到北界哈马口对面的地方。
21. “你们要按照以色列的各支派分这块地,
22. 用抽签的方法来分产业,也要分给在你们中间居住、生儿育女的外族人。你们要视他们如同以色列人,要让他们与你们同分产业。
23. 他们居住在哪一支派,哪一支派便要把产业分给他们。这是主耶和华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