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我要增加居住在你们那里的以色列人,使城邑有人居住,废墟得以重建。
11. 我要使你们那里的人畜兴旺,多多繁衍,我要使人们居住在你们那里,好像以前一样,让你们比以前更兴盛。这样,你们就知道我是耶和华。
12. 我要引领我的以色列子民在你们那里出入,使你们成为他们的产业,不再夺走他们的儿女。’
13. 主耶和华说,‘虽然人们说你们吞吃以色列人、夺走他们的儿女。
14. 但你们今后必不再吞吃以色列人,不再夺走他们的儿女。这是主耶和华说的。
15. 我必不再使你们听见外族人的辱骂和嘲笑,也不再使你们的国民丧失子女。这是主耶和华说的。’”
16. 耶和华对我说:
17. “人子啊,当以色列人住在本土时,他们的恶行玷污了那里,他们的行为在我眼中就像经期的妇女一样污秽。
18. 他们杀人流血,祭拜偶像,玷污了那地方,所以我要把我的烈怒倾倒在他们身上,
19. 把他们驱散到列国,分散到列邦,照他们的行为报应他们。
20. 他们无论分散到何处,都使我的圣名受到亵渎,因为外族人都谈论他们说,‘这些人是耶和华的子民,却不得不离开耶和华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