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祂又说:“人子啊,你要留心听我说的一切话,牢记在心。
11. 你要到你那些被掳的同胞那里,不论他们听不听,你都要向他们宣告,‘主耶和华这样说。’”
12. 那时,灵把我举起,我听见后面有隆隆的声音说:“耶和华的荣耀在祂的居所当受称颂!”
13. 我听见活物的翅膀相碰的声音,以及他们旁边的轮子发出的隆隆声。
14. 灵把我举起带走了。我心里苦闷,充满愤怒,耶和华大能的手在我身上。
15. 我来到住在提勒·亚毕的被掳的人中,在迦巴鲁河边。我感到无比震惊,在他们中间坐了七天。
16. 过了七天,耶和华对我说:
17. “人子啊,我立你做以色列人的守望者,你要把我告诫他们的话告诉他们。
18. 当我说某个恶人必灭亡时,如果你不告诫他,劝告他痛改前非,挽救他的性命,他必死在自己的罪中,而我要追究你的责任。
19. 如果你已经告诫他,他还是不肯离开自己的邪恶和罪行,他必死在罪恶之中,而你必免于罪责。
20. 如果一个义人偏离正道、犯罪作恶,我会使他跌倒,他必死亡。如果你不告诫他,他必死在罪恶之中,他以前的义行也不会被记念,而我要追究你的责任。
21. 如果你告诫他不要犯罪,他听了你的告诫不再犯罪,他必保住性命,你也必免于罪责。”
22. 在那里,耶和华的手按在我身上,对我说:“你起来前往平原,我要在那里对你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