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可是,他们的子孙却背叛我,不恪守我的律例,不谨遵我的典章——遵守的人必活着。他们亵渎我的安息日。我本想在旷野向他们发烈怒,倾倒我的怒气,
22. 但我没有这样做,以免我的名在周围列邦面前被亵渎,因为列邦亲眼看见我向以色列人显现,把他们带出埃及。
23. 我在旷野起誓要把他们驱散到列国,分散到列邦,
24. 因为他们不遵行我的典章,弃绝我的律例,亵渎我的安息日,眼睛恋慕他们祖先的偶像。
25. 所以,我任由他们效法无用的律例,遵守无法使人活着的规条,
26. 任由他们把自己的长子烧作祭物献给偶像,以致玷污自己——好使他们充满恐惧,这样他们便知道我是耶和华。’
27. “人子啊,你要告诉以色列人,主耶和华这样说,‘你们的祖先背信弃义,亵渎了我。
28. 当我引领他们进入我曾起誓要赐给他们的土地时,他们在所见的每一处高山或密林献祭,焚烧馨香的祭牲,向偶像奠酒,惹我发怒。
29. 我问他们,你们所去的高处是什么地方?’ 从此,那高处一直叫巴麻。
30. “所以,你要告诉以色列人,主耶和华这样说,‘你们仍像你们祖先一样与可憎的偶像苟合,玷污自己吗?
31. 你们至今仍把自己的儿子烧作祭物献给偶像,玷污自己吗?以色列人啊,我会让你们求问吗?主耶和华说,我凭我的永恒起誓,我决不让你们求问。
32. “你们说要像外族人一样去供奉木头石头,你们的想法绝不能实现!’
33. “主耶和华说,‘我凭我的永恒起誓,我要发烈怒,伸出大能的臂膀治理你们。
34. 我要发烈怒,伸出大能的臂膀把你们从列国中领出来,从你们散居的列邦聚集你们,
35. 领你们进入外族人的旷野,面对面地审判你们,
36. 就像我从前在埃及的旷野审判你们的祖先一样。这是主耶和华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