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西结书 18:4-10 圣经当代译本修订版 (CCB)

4. 因为所有的生命都属于我,父和子都属于我。谁犯罪,谁死亡。

5. “倘若有义人秉公行义,

6. 不在山上的庙宇里吃祭物,不拜以色列的偶像,不玷污别人的妻子,不亲近经期中的妇女;

7. 不欺压人,反而退还债户的抵押品;不抢夺财物,反而给饥饿的人食物吃,给赤身露体的人衣服穿;

8. 不放债取利,不犯罪作恶,反而公平待人,

9. 遵守我的律例,顺从我的典章——这样的义人必能活着。”这是主耶和华说的。

10. “倘若这人生了一个不肖子,凶残暴戾,杀人抢劫,无恶不作:

以西结书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