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西结书 18:11-19 圣经当代译本修订版 (CCB)

11. 常在庙宇吃祭偶像之物,玷污别人的妻子,

12. 欺压贫穷困苦的人,抢夺财物,扣留债户的抵押品,祭拜偶像,犯罪作恶,

13. 放债取利。这样的人还能活着吗?他必不能活。他作恶多端,必自取灭亡,抵偿自己的血债。

14. “倘若这不肖子有一个好儿子,他看见父亲的所作所为,不愿步父亲的后尘。

15. “他不肯在山上吃祭偶像之物,不拜以色列人的偶像,不玷污别人的妻子,

16. 不欺压他人,不扣留抵押品,不抢夺财物,反而给饥饿的人食物吃,给赤身露体的人衣服穿,

17. 不压榨贫穷的人,不放债取利,反而遵守我的典章,顺从我的律例。这人必不因父亲的罪恶而死亡,他必活着。

18. “他父亲因肆意欺诈,掠夺同胞,多行不义,必自招灭亡。

19. “你们会问,‘儿子为什么不用承担父亲的罪恶呢?’这是因为儿子秉公行义,谨遵我的律例,所以他必活着。

以西结书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