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没有人可怜你,同情你,为你做以上的事。你生下来便遭人厌恶,被扔在野外。
6. “‘我从你旁边经过,见你在血泊中挣扎,便对血泊中的你说,活下去!
7. 我使你像田间的植物一样茁壮生长。你渐渐发育成熟,长得亭亭玉立,双乳丰满,秀发垂肩,但仍然赤身露体。
8. “‘后来我又从你旁边经过,见你正值少女怀春,我便用衣襟遮盖你的身体,向你起誓,与你定下婚约,你便属于我。这是主耶和华说的。
9. 我用水洗净你身上的血污,给你涂上馨香的油,
56-57. 在你骄傲的日子,你的恶行还没有被揭露的时候,你觉得妹妹所多玛不屑一提。但现在,你却成为以东的众女儿和她四邻非利士的众女儿的笑柄。你周围的人都鄙视你。